种地

春天来的太快,前几天还穿厚衣服,这两天最高气温一下就到21°C。风和阳光都变暖了,柳树抽出了新芽,街上爱美的女士甚至穿上了裙子。这个季节不冷不热的,真适合出门玩。上周本来开着车出去准备爬山,我爸爸一大早兴致很高,还专门穿上了足力健老人鞋。结果我们快到地方的时候被修路的人拦住了——前方道路不通。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,中午在外面吃了一顿饭,就打道回府了,大好时光送给了囧途。这周我们吸取教训,再也不出远门了,带着两个孩子去哪也不方便,大人根本什么也玩不了。

前几天家人的朋友说县城边上有一块地,可以用来种菜,自己没有时间打理。我们家都是勤快人,一听这个欣然地承包下来。于是这个周末,我们的任务就成了刨地。出门的时候,我还揣上了一副手套。这么多年没干过活(其实小时候也很少干活),生怕我娇嫩的小手磨出水泡。到了地方,那块地看起来面积还不小,总有好几分,长满了杂草,泥土里杂有不少碎石。上午我干了没多久,就满头大汗,两只手感觉热乎乎的,有点麻木。摘下手套一看,两只手各起了一个水泡。代价很高,但是工作成果却不怎么样。我起到的作用和干惯了农活的亲戚比可以说就是聊胜于无。我和朋友说自己在刨地,准备种菜。朋友问,你是准备学陶渊明“晨兴理荒秽,带月荷锄归”吗?种地也是属于技术活,不会干活的人,即使很累也不出成果。比如陶渊明,看起来很忙,从早干到晚。但是结果他自己也承认了,“草盛豆苗稀”。陶渊明实在算不上是个合格的农夫。

忙了一天,回家的时候,天色已经暗了下了,夕阳沉在了狭窄的街道尽头。街上汽车、电动车、行人还是熙熙攘攘的。我们这个小城从来都不缺少热闹。前几年,我很烦这些,那时候我更喜欢安静和秩序。现在我的心态有了一点变化,喧嚣也有它可爱的一面,人来人往、世俗的烟火气,这才是生活最普遍的一面。小城的好处就在于,它没有完全都市化,虽然高楼越来越多,但街上的人爱说爱笑,爱打招呼,农耕时代的人情味尚存,人与人之间还没有变得像大都市里那么冰冷。等我老了,希望能住在小城边上,有一块自己的菜地,再养一条木讷的狗。种地我可能要比陶渊明在行一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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